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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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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夏是个机灵人知道投其所好,第二天却也不提情书这一茬,倒是嘘寒问暖,又买水,又买饮料,并且还神不知鬼不觉的给林楠的游戏账号上充了很多游戏点券。

    林楠更是发愁了,人被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自然是拿人手短,喝人口软,他知道拒绝的话是说不出口了,就冲着游戏上凭白出来的那么多点券也要硬着头皮来了!

    写作这件事实需要一种感觉得,林楠平时是有些文人情怀的看见山水,看见心灵都会不同的感触,但他最讨厌的是给定命题的作文,他认为写别人的题目是没有意思的。可感觉这种东西又怎么好说的出来呢,在不经意的瞬间就能给人迸发出灵感,但更多的是林楠本就想写这封信。

    林楠记得那个秋季,一场秋雨仿佛洗涤了所有的燥热,让人的心灵都变得安稳起来。林楠拿起手中的笔,脑海中竟也浮现出金小北笑靥如花的样子。于是提笔写下:

    亲爱的J小姐:

    现在的天飘起了雨,深爱着秋季如深爱的你一般,我知道如此美好的风景一如美好的你,我知道美好的你应该配上美好的人,所以我不敢在此时此刻告诉你我的心。

    我不奢求不会发生的结果,我不拒绝你的任何一个请求,我甚至不想告诉你我爱你,如果我不能成为让你欢笑的那个人。

    但黄昏的降临,我感觉仿佛正在失去,而你是这一切幻觉的源头,你是使我没入黑暗的理由,但又好像是唯一一个能使我看见第一缕阳光的人。因为你是光,从第一眼看见你,你周围的一切变得那么暗淡,所以你是黑洞,把我带向无边的沉沦。

    所以我不得不说我喜欢你。

    所以我不得不说对你一见钟情那样俗气的话。

    所以我不得不说说想照顾你与你度过余生这么虚假的话。

    所以我不得不说我真诚地爱着你胜过我自己这么自大的话。

    我不愿成为炙烤的烈日,不愿成为夏天的暴雨,我只愿成为,一阵穿堂而过的最温柔的风。

    我不愿做高骏的险峰,不愿成为浩瀚无垠的大海,我只愿成为,你身边的一株木棉静静的守护着你。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我不愿成为那风景,也不会成为那人,我只愿成为,支撑起你的那座桥。

    所以J小姐,我希望你能够给我这次机会,哪怕我们只是朋友。

    林楠不知道自己哪来的那么多多情话,仿佛把一生的情话都要写了进去,由于太投入,不知不觉竟署上自己的名字。林楠摇了摇头,撕掉了顾夏给他准备的精美的信纸,又写了一遍,可要署名是,却犹豫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好想署上自己的名字,或者让金小北知道这封信是他写的,也许每个人都有一些小小的自私吧。他叹了口气,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有这种想法。

    林楠写好信之后交给顾夏,顾夏接过信之后就像是得到了宝贝一般如获至宝。

    “你多少看看,有什么不合适的。”林楠对顾夏说。

    “哎呦,有什么看的,你的文采我还不信啊!”顾夏说着还是打开浏览了一番然后兴奋的说:“喔!太棒了,真是不错,林楠看来你是老手啊,这写出的话一套一套的,啧啧”顾夏感叹了一番“不过,就是字有点丑!”

    “且,不想要拿过来。”林楠一听顾夏的话还有几分不太高兴了。

    一旁的辰良看着顾夏像捡到钱似得咋换便前来凑热闹,他抢过顾夏手中的心也看了一看:“我了个去,这,这也太肉麻了吧,林楠你把我肉麻到了!”辰良在一旁做出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的场景。

    “去,去!”顾夏抢过信推开了辰良:“你小孩懂什么,这才是高手!”说罢对着林楠竖起了大拇指,又溜须拍马了好一会儿。

    顾夏拿到信,到也没有含糊当晚就请大伙吃饭,目的很明确,希望哥几个齐心协力帮忙拿下金小北。

    保定警校吃饭自然是无酒不成席,顾夏自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喝起酒了特别爽快。当然大伙儿都知道他其实并不能喝,几轮推杯换盏之间便有了醉意。酒足饭饱后,本想在外逗留一番,可由于林楠等人才大二,学校对他们的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在晚查寝的时候还是要在寝室的。

    几人悻悻的回到学校,由于快到查寝的时候了,路上人也少了许多,几人酒气熏天的走着,到女生楼下的时候。

    “哎,你不是喜欢金小北么,有本事在女生楼下喊呐!”大家起哄的对着顾夏说。

    顾夏虽然有酒意,可是一听这话却没了声音,他本事厚脸皮的人,可是不知道今天为何突然怂了,或许一个人遇到喜欢的人都是这样吧。

    大家推搡着,顾夏正欲推脱,可不知道是谁起的头,其他的三个人大声喊:“金小北,顾夏喜欢你!”

    那声音大到仿佛全世界都能听到,顾夏听到此话,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般撒腿就跑,那狼狈的样子惹得大家哈哈大笑。随即也迅速的走了,那么晚的时间大喊大叫确实也够扰民的。

    直到后来很长的时间辰良都以顾夏狼狈逃跑的怂样作为抨击他的言语。

    到了第二天顾夏倒是让大家出主意帮忙如何拿下金小北,自然吃了人家的饭要帮人家办事儿。几人商量了半天自然是商讨出一个最老土办法。就是在女神楼下摆蜡烛送花之类的,这个方法虽然很老土但百试不爽。

    大家说办就办,去了杂货店买好了蜡烛。然后就去鲜花店里买鲜花,来到离学校并不远的花店,漂亮的女服务见到几个男生倒是热情的介绍,经介绍才得知原来鲜花店里本就有蜡烛什么的。

    林楠看了看花店里的话,才得知其实玫瑰花对于学生来说绝对是奢侈品。一枝的售价就高达数十元。他叹息了口气:谈恋爱绝对事件奢侈的事情。他也很好奇为什么表白,或者过节的时候大家要送花,也不知道为什么女人都喜欢花这种东西,在很多场合下花的作用真的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这种现象没人能说的清楚,女人如花,或许女人天生爱花,而玫瑰集又是集天下美丽美于一身的花,传闻它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血液。所以表白送这种花会很好吧。

    “请问这位帅哥是要买花送女朋友么?”漂亮的女服务员上来热情的问道。

    “哈哈,美女,他还没有女朋友呢!”辰良在一旁断道,此话一出把顾夏气的直呲牙。

    “哦,哈哈,那是想要追求女孩子啦,那么帅哥想要买哪一款呢,看这一款……”女服务员介绍着说道。

    “恩,要最多的99朵的那种!”顾夏开口说道,倒是把大家小小的震惊了一下,要知道平时很吝啬他是不会有那么大手笔的。林楠在一旁想他一定是被顾夏的话刺激到了,而99朵玫瑰顾夏还真是没有见过这次也真是要开了眼界。

    “花的数量是有含义,你别跟个土豪一样,问清楚了再买。”一旁的攸宁提醒到。

    “哎,看来这个帅哥是买过花的,当然99朵的寓意是最好的,代表了一生一世。当然帅哥99多并不是最多的,还能更多呢。”女服务员见到顾夏点了个大生意自然是不想往少里说。

    “哎,你可掂量点呐。”一旁的辰良小声的提醒道。

    “哈哈,看来这位帅哥是要表白了,99朵一定会感动那位姑娘的,我要是那位姑娘一定会同意的!”女服务员见辰良正在动摇顾夏马上打断道。

    三说两不说买花的事情就那么敲定了,与花店老板约定周六来取,到周六来取得时候,发现那一捧99朵玫瑰被店主修饰的格外精致,仿佛会发光,花的香气聚集在一起香味仿佛都盖过了整个花店的香味。那一刻林楠似乎明白了女生为什么都喜欢玫瑰花了,原来那种天然的美是难以拒绝的。

    临走的时候女服务员还特意送了我们两桶成功时候准备的礼花,预祝顾夏能够成功,顾夏自然的千恩万谢的离开准备晚上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