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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那个白痴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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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财神庙摆地摊的,大多数都是南来北往的流窜摊贩,基本上一张帆布把家伙什一包就搬家;还有些则是装了纸箱子,往电动车这么一塞,就能纵横天下。【愛↑去△小↓說△網w  qu 】

    所以当林逸应诺要大摆宴席酬谢大家伙的时候,那些容易打包袱的就都急不可耐地行动开来,而那些“家大业大”摊位很难收拾的商贩就苦着脸,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同伴去白吃白喝。

    作为旧书市场的“四大天王”,要说走的和林逸近一些,就更没理由不去了。何况,不管是刘三两还是王黑子,肚子都憋着一肚子的气,他们不眼红林逸那一百万,就嫉恨他那五万块。因此刘三两打定主意,今中午一定要把未来十年的酒钱都喝回来,要不然对不起自己这张嘴;王黑子更是带上老婆孩子,还有七大姑八大姨,组成白吃白喝天团,目的很简单,能吃多少算多少,能喝多少算多少,在夫妻俩心目中,林逸这次请客花的钱,原本就该是他们自家的。

    ……

    原本热闹非凡的财神庙,原本摊位一个挨一个的财神庙,还没到大中午,就走了一大半,搞得那些来财神庙游玩淘宝的人很是纳闷,怎么回事儿,集体搬迁?

    不过此时更加纳闷的则是林逸定下那家酒店的值班经理。

    这家酒店的名字叫“荣华富贵”,顾名思义,能够在这里吃喝的都是处于荣华富贵阶段的牛人,所以当一辆辆塞满了纸箱子破烂不堪的电动车,背上扛着包裹,活像逃难的顾客一窝蜂到来时,这位酒店经理第一反应就是,这些人是不是走错地方了?貌似今天没有宴席,更没有包桌……

    值班经理有了这个心思,就急着去纠正这些人的错误,告诉他们,烩面馆,大排档,还有街头小吃摊就在附近拐一个弯儿。

    他身材白胖,身手却很矫健,所以在这些顾客还没走进酒店大厅之前,值班经理已经疾步如飞,赶在漂亮的女迎宾前面,准确无误地拦住了大家伙,然后脸上挤出非常职业化的笑容,说:“对不起,各位,你们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当头的老摊贩头发花白,脸色脏黑,瞅瞅四周,再看看酒店招牌,说:“没错啊,这不就是‘荣华富贵’大酒店么?”

    胖经理再次展露自己职业的笑容,说:“是‘荣华富贵’没错,不过……你们来这里是要做什么?”目光怪异地瞅了瞅大家背着的家伙什。

    “废话,来这里当然是吃饭了!”老摊贩的似乎明白了什么,咳一声,想要一口痰吐到地上,看看人家光可鉴人的雕花大理石地板,就又忍着,直接咽到了肚里。

    胖经理尽量做出一副和气模样,“是啦,是啦,我们这里当然是就餐吃饭的地方,不过……稍微贵一些。”眨巴一下小眼。

    “有多贵?难道我们还吃不起吗?”老摊贩大了嗓门。

    “呵呵,一桌至少七八百块,嗯,我说的还是中等包桌。”胖经理依旧笑呵呵,不过目光意味深长。

    再咽一口吐沫,老摊贩心道一声,狗曰的,比老子一天卖的净钱还多。蹲下去,不说话了。

    其他人也不说话,背着的东西太重,还是蹲下舒服。也就学着老摊贩,蹲在了酒店门口,齐刷刷,放眼望去一大片,没有六十,也有五十。

    凡是来这儿蹭饭的,大多都是不入流的小商贩,那些大商贩也不会为了一顿饭菜跑这里折腾。对于这些小贩来说,赚钱难,难赚钱,一向都是一碗面,几个馒头对付一天,哪会舍得花七八百吃一顿这玩意。

    眼看这些人没了聒噪,却蹲在门口不走,胖经理有些不高兴了,人,都是有脾气的,虽然胖经理的脾气早已在迎来送往,谄媚逢迎中打磨殆尽,可宁要掐出一点,还是有的。

    所以他变了脸,冷道:“你们蹲在这里干什么,还不走!”

    头发花白的老摊贩变魔术似得从怀里摸出一根老旧的烟袋锅,慢悠悠地装上自家种的老烟叶,然后说:“等人。”

    “等谁?”胖经理脸色不耐。

    “等请客的人。”老摊贩不瞅他。

    胖经理冷笑:“有哪个白痴会请你们的客……”

    话音未落---

    “不好意思,那个白痴就是我!”

    一个年轻人笑眯眯,步伐悠然地走了过来。

    ……

    胖经理没想到会有人应声,竟然真的有人请这些吃饭,循着话音看去,然后他就看见了林逸,林逸也看清楚了他。

    “林逸,是你?”胖经理神色诧异。

    林逸笑眯眯地看着他,说:“熊经理,别来无恙。”

    “哈哈,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小林子你呀!怎么着,发财了,过来显摆?还是故意带这么些人来砸场子?”那个叫熊经理的胖子乜斜着小眼,瞅着林逸,一脸的轻蔑和不屑。很显然,他认识林逸,林逸也认识他。

    原因很简单,林逸以前是这家酒店的服务员,准确地说,是被这家酒店辞掉的服务员。

    眼看熊经理口气不善,林逸依旧笑容满面,说:“熊经理你想多了,首先,我并没有什么显摆的意思,只是带了朋友简简单单地出来吃个便饭;其次,砸场子什么的,就更不可能,我又不是什么地痞无赖街头混混,也干不出那种勾当;最后,我只想说,我们大家伙只是一时心急,找错了地方,你信吗?”

    林逸回答的很诚恳,而事实上也的确这样。

    没错,现在的林逸兜里是有俩钱,也的确招呼大家请客吃饭,不过他还有自知之明,也没那么做作,会主动邀请大家来这么高级高档的场所吃喝。更何况这个地方还是以前他打工的地方,就更不可能了。

    当然,林逸也像很多人一样,以前都有想过,如果哪天发了财,就去自己曾经打工的地方耀武扬威,尽情显摆,最好能把那里老板领导什么的,统统用钱砸晕,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痛哭流涕,肠子悔青。

    可是现在的林逸却不会这样做,因为他觉得这样做太幼稚,太可笑。

    怎么说,他成熟了。

    成熟的男人是不会做一些可笑的事情,即使这种事情看起来有多痛快,多爽快,也要忍着。

    能忍大丈夫,不能忍,只是跳上奢华舞台的小丑。

    所以说,当时林逸招呼大家想要去的地方,实际上是荣华富贵大酒店旁边的一家羊肉汤馆,那里的饭菜地道,实惠,主要是大家伙聚在一起也会感到舒服。可没想到他传的话大家只听了一半,一听到“荣华富贵”就以为林逸要请大家吃大餐,全都忙不迭地跑了过来。

    林逸呢,还在财神庙那边祭拜财神爷,往功德箱里投几百块钱,这才姗姗来迟。到了羊肉汤菜馆一看,没人,正不知道大家都跑哪儿了,董眼镜打电话给他,问他来了没有。

    林逸这才搞明白,摆了乌龙,人家都跑荣华富贵去了,于是就急忙赶来,没想到当面就遇到了自己以前的顶头上司胖子熊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