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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案·恶鬼打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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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情感、表象或欲望,莫不瞬息万变。

    ——柏格森

    1

    这一年真的不太安分,疑难案件总是时刻出现,法医科的几名同志东奔西跑,科室仿佛是关了门,甚至有群众去纪委反映法医科不作为,伤情复核鉴定拖那么久了还不受理。

    十分钟前,我们接到了彬源市公安局的邀请,说是在某荒郊野外发现了一具尸体,死因不明,性质不明,尸源不明,侦查方向不明。

    在夏天,我们对腐败尸体似乎已经习惯。在这个闷热的环境里,只要露天,尸体三天就可以形成巨人观。法医倒不是怕恶心,而是怕尸体腐败会丧失一些线索和证据。好在此时已经九月初,金秋之际已经到来,随着冷空气袭来,气温也下降了不少,尸体腐败速度会迅速减慢,工作环境改善,案件难度也相对下降。据说彬源市的这个案子,尸体就不是腐败尸体,想到这里,我总算长舒一口气。

    “幸亏我叫秦明,如果我叫秦不明,岂不是早晚得因为总破不了案而辞了职?”我看完邀请函后,说了个冷笑话。林涛和大宝都在收拾东西,没人搭理我。

    遇见案件,科里的人肾上腺素极度分泌,在十分钟之内,完成了领导审批、派车、准备勘查箱、收拾洗漱包和行李等一系列工作,并且在驾驶员还在收拾出差行李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了厅大门口等待。

    “哟,有通知哎。”大宝凑到厅机关公告栏下,眯着眼睛看着一张公告。

    大门口的公告栏里贴上了一张通知,一般是有重要的事情才会在这里张贴通知。

    “什么通知?”我一边把编辑好的“有案!出差!”发布上微博,一边凑到大宝身边问道。

    “大概是要涨工资了吧。”大宝淡定地说道。

    “什么?这么大的事儿?”我揣起手机叫道。上班这些年,已经习惯了工资条上那些可怜的、单调的、永远不会有惊喜的数字。所以大宝的一句话,让我燃起了无数憧憬和希望。

    通知上写着:关于严格执行厅机关民警着装上岗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厅机关民警必须着警服上班,警务保障部也会根据民警需要,每年为民警定制数百元的制服发放。

    “这是涨工资吗?这是戴紧箍咒啊!”大学时代,我总是向往着一身警服,而现在,穿警服久了,有时候也的确很不方便。

    “每年几百块的制服,你就不用去买衣服了,省了买衣服的钱,就等于涨工资喽。”大宝扬扬自得。大宝倒是很喜欢穿警服,因为他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进商场或者逛地摊。

    极度兴奋后的希望落空,我悻悻地坐上了已经着上装的韩亮开过来的警车。

    “有制度就要执行,不然绩效考核时会被扣分的。”韩亮说。

    彬源市地处我省北方,位于中国的中原地带,一抹平原,地大物博。虽然人口众多,但是整体社会治安较为平稳,每年命案发案数量并不是很多,疑难案件更是少之又少。在这样的城市当法医,又好又不好。好处在于每年的工作较为清闲,不像案件多的地方的法医每天焦头烂额;不好在于见识的命案较少,经验积累较为缓慢,如果不经常去法医论坛里学习学习,业务水平提高得会很慢,而且不那么自信。所以在出现疑难案件的时候,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向我们发出了求援。

    现场位于彬源市西侧小村落的外围,一处广阔平原上。

    当我们的车开到距离案发现场几公里外时,就可以看到远处一片随风摇曳的芦苇荡,还有芦苇荡周围的蓝色警戒带。不同的是,这个现场虽处野外,但是没有多少围观群众。

    从我们下车的公路边,就有民警在把守。可能是因为附近也没有什么人,所以警戒带拉在了公路边。

    “离案发现场这么远就拉警戒带啊?”大宝看了看几公里外芦苇荡里的警影。

    “别废话,拉这么远,肯定有这么远的道理。”我一边说,一边带头穿上了鞋套和勘查装备。我们几人就这样朝着警车方向,一边用手扒开芦苇,一边一脚深一脚浅地走了几公里泥巴地,来到了芦苇荡里的水塘边。

    围观群众少,可能是因为这里是一处坟场。准确地说,这不是专用的坟场,而是一处废弃的荒地。荒地中央是一个不大的水塘,听说这个水塘还是活水,通着一条横跨市里的小河。水塘的周围长着快有一人高的芦苇。芦苇荡地界广阔,方圆几公里没有人烟。因为这块地的位置较为偏远,所以很少有人到这里,也没有人愿意开垦这片土地。所以很久以来,这里就这样被荒废着,有一些土葬风俗的居民,会把亲属埋葬在这里。坟堆并不聚集,我们从公路上一路走来,隔几百米可以看到一个坟堆模样的土坡,有的有碑,有的没碑。

    水塘的旁边,就是案发现场。

    彬源市的陶法医走了过来,和我握了握手,开始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

    报案人是一对高中生情侣。昨天晚上他们俩相约在市里的一家KTV唱夜场,唱到凌晨两点。唱完歌后,学校大门已经封闭,只有今天早晨才能回到学校宿舍。于是他们沿着公路边走边聊,就来到了这一处芦苇荡。

    昨晚十二点之前,彬源市下了小雨,所以芦苇荡里的地面被雨水浸泡,虽然十二点之后天气转好,但地面也都成了烂泥地。他们进入芦苇荡后,女孩子怕把自己新买的运动鞋走得太脏没法洗,于是提出和男孩子在芦苇荡靠近公路边的一处高地坐着聊天,不再往芦苇荡深处走了。

    就在他们聊得兴起的时候,突然听见芦苇荡里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在月光的照射下仿佛还有个人影,准确地说不是人影,是鬼影。据两名孩子说,芦苇荡里的影子非常高大,而且看不到头颈的轮廓。这个影子在慢慢移动,在距离他们大概五百米的时候,可能是听见了他们的说话声,移动突然停止,而他们也是在这个时候发现了鬼影。双方僵持着,不一会儿,鬼影突然快速朝芦苇荡深处移动,他们也惊吓过度,跑回了公路。

    两人一路走一路胆战心惊,找了个小旅馆住下,商量了许久,于凌晨五点打通了110。

    接警民警在接到电话后赶到现场,考虑到芦苇荡里地方太大,方向难辨,于是请了刑警队和技术队前来支援。技术人员在进入芦苇荡后不久便发现了足迹,顺着足迹很快找到了一个仰面躺在水塘里的人。

    人的头部在岸上,面部染血,胸部以下浸在冷水里。技术人员上前准备拖动尸体,却隔着手套感觉到此人还有温度。触摸颈动脉,似乎还能感到一丝搏动。

    “人没死?”大宝惊讶道,“没死我们干啥啊?”

    陶法医被大宝的一惊一乍引得笑了起来:“听我说完啊。我们的民警赶紧把伤者抬回路边,然后一边拨打120,一边用警车把伤者往医院方向送,在中途遇见了120急救车。”

    “医生发现伤者气若游丝,在路上进行了抢救,”陶法医说,“但是抢救不太奏效。送往医院后,考虑到伤者额部有一处创口,就立即进行了CT检查。果然,伤者昏迷的主要原因在这里。他的颅骨粉碎、凹陷性骨折,对应部位脑挫伤、颅内出血。”

    “被人打击的?”我问。

    陶法医摇摇头,说:“不。额部骨折,对侧枕叶脑组织也有挫伤,也有出血。”

    “啊,”大宝说,“别老大喘气啊,一句话说完嘛。这么明确的对冲伤,肯定是摔跌所致的颅脑损伤啊。这不就定了吗?一个人闲着没事儿来芦苇荡玩,被两个学生吓唬了一下就跑,结果一不小心摔了头。颅脑损伤死亡都有个过程嘛,所以他意识模糊地躺在水里,直到民警来救他。哈哈,现场重建完毕!咦,不对啊!既然是摔跌,干吗要我们来啊?”

    我白了大宝一眼,对陶法医说:“人现在死了?”

    陶法医点点头,说:“医院还准备开颅手术的,结果手术还没开始,人就断气了。”

    “那你们的技术难点是什么呢?”我问。

    “一来,我们现在还没有查清楚尸源。”陶法医说,“二来,我们在医院看了看尸体的尸表,对他头部的一个星芒状的创口有些不能理解。领导目前认为死因是意外或是自杀,但是从法医角度,额头上的创口有些不好解释。”

    “为啥不好解释?”

    “头部星芒状的创口皮下有囊腔状。”陶法医说,“一般这样的创口,是额部和质地坚硬的地面接触并且有角度位移才能形成。也就是说额部和地面接触的一瞬间,有一些位移。因为这个位移,使皮肤和骨骼错开位置,撕开了连接皮肤和骨骼的皮下组织而形成囊腔。”

    “摔跌,很常见有囊腔啊。”我说。

    “但是有这种擦蹭位移,会在面部,尤其是在创口内遗留泥巴吧。”陶法医说,“而且我觉得星芒状的创口在软质的泥巴地上难以形成。”

    大宝说:“没有泥巴可能是医生清洗面部了,创口可能是在池塘边的硬物上形成,比如说石头。”

    “医生确实清洗了他的面部,但是没有清创缝合,创口里不该没有泥巴。”陶法医说,“池塘边是有石头,但是上面并没有发现血迹。”

    “没有血迹有两种可能,一是确实没有,二是我们还没有发现。”我说。

    陶法医说:“是这样,但是我害怕这个案子发展到后来,案件性质上会有大的争议,所以我提前请你们过来把关,提前介入,我心里也有底。”

    我微微一笑,拍了拍陶法医的肩膀说:“谢谢兄弟的信任,我们加油!”

    我、大宝和林涛在陶法医的带领下,在芦苇荡里走了一圈。芦苇荡的地面基本都是些软质的泥巴,一路上有不少物证标志牌。物证标志牌就是一个写着数字的小牌子,技术员在发现物证后,会在物证的旁边摆上一个标志牌,这个牌子的作用是在照片里清楚反映这张照片是哪一处物证,而且在现场还可以提示警员这里有物证,要注意保护,不能踩踏。

    “我们发现了几百枚足迹了。”陶法医说,“都已经拍照录像。有的足迹被先期出警的民警因为抢救伤者而破坏了,有的还比较清晰。目前我们正在扩大搜索范围,找所有有鉴定价值的足迹。”

    “比对了吗?”林涛说。

    陶法医摇摇头,说:“我们局痕迹检验就那么几个人,全都上了,但也没时间比对,就是单纯地发现、照录,等回去大家再一起研究比对。”

    “死者就在这里躺着。”绕了一圈后,我们又回到水塘旁边,陶法医指着水塘边说,“据出警民警说,死者脸上有不少血,不过我们看到尸体的时候,面部已经被医生清洗了,但是我们在死者头部形成的这个凹处周围做了血液预实验,并没有发现有血迹存在的迹象。”

    水塘边的泥巴地上,有一个人头形状的凹坑。可见死者就是躺在这里的。

    我在附近看了看,泥巴痕迹很乱,仿佛可以看到出警民警在抢救伤者时候的慌乱。周围的痕迹是彻底被破坏了,我只有在周围寻找一些可以形成陶法医描述的伤口的东西。

    其实可以形成星芒状的物品很多,因为池塘周围有很多鹅卵石,如果头部摔跌在石头上,发生位移,是可以形成头部创口的,而且虽然周围有泥巴,但也有一些比较光滑干净的鹅卵石,再加上医生对面部的清洗,创口里没有发现泥巴,也不足为奇。

    不过,在所有的鹅卵石上都没有发现血迹,这个确实不好解释。

    “或者是在抢救的时候,有民警把带血的鹅卵石踢进了池塘?”我突发奇想。

    陶法医皱眉沉思了一会儿,说:“还真的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怎么看这都不像一起命案啊。”林涛说,“毕竟我们发现死者的时候,他还没有死。”

    2

    现场很简单,剩下的事情都交给林涛继续勘查、对比和搜索了,我和大宝、陶法医决定驱车赶往殡仪馆,先对尸体进行一个初步的检验。

    我们到达殡仪馆的时候,医院刚刚把死者尸体移交给殡仪馆,殡仪馆工作人员正从车上搬下尸体,并且为尸体制作手牌。

    陶法医上前热情地打了声招呼,递了根烟,殡仪馆人员把尸体直接推进了尸体解剖室。

    因为工作上经常打交道,法医和殡仪馆工作人员一般都会关系很好。殡仪馆工作人员经常会羡慕法医工作的惊心动魄,而法医则羡慕殡仪馆职工的高工资。

    尸体是个小老头儿,静静地躺在解剖台上,虽然在生前已经送入医院,但是因为只进行了CT检查人就去世了,所以尸体也没有经过什么医疗处理,除了抢救和对面部进行了清洗。即便这样,尸体面部仍有一些散在的干涸的血痂没有被彻底清洗干净。尸体的胸部有心电监护接头的胶布,还有起搏器留下的死后损伤,腕部也有几个细小的针孔。

    “我一直在想,这个人身材既不壮实也不高大,为什么两个报案人会看到一个没有头的高大的身影?”大宝说。

    “这个不足为奇。”陶法医说,“在那种夜色昏暗的地方,被人影误导视觉,很正常。”

    “让侦查部门调查抢救的时候,医生为了开辟静脉通道,一共扎了几针?还有,是否进行了心脏起搏?”我说。

    对于法医来说,注意在尸体上发现针眼至关重要。随着犯罪的高智商化,很多杀人凶手利用注射等方式杀人,妄图瞒天过海。其实在尸体上发现针眼,尤其是生前形成的针眼并不困难,但是如果死者生前在医院接受抢救过,则会给这项工作带来难度。如果有犯罪分子形成的针眼,有医生形成的,因为都是在生前形成的,法医则不能进行判断。哪些是医生形成的针眼?这就需要侦查来配合。调查发现的针眼小于尸体上的针眼,案件就会出现疑点。

    “五针。确实经过了心脏起搏。”陶法医说,“现在我们的派出所民警都知道保护证据,对这些常识,都有了解。”

    因为本案死者是民警送往医院的,所以除了有执法监督仪(民警配备在身上的微型摄像头,用于监督民警执法行为,同时也能记录原始现场状况)的记录,民警还细心地在第一时间询问了医生护士,对整个抢救过程有了充分的了解。

    “确实也就五个针眼,怎么看都不像是杀人案。”大宝数完针眼,用止血钳夹起了死者额部创口周围的皮肤。

    “创口呈现星芒状,”我说,“可以是和平整的钝性物体作用,也可以是和呈现星芒状的凸起物体作用。”

    说完,我用勘查灯照射了一下伤口的内部,创口里有纵横交错的组织间桥,因为额部皮肤很薄,所以可以窥见皮下的颅骨。颅骨骨膜完整,并没有凸起物形成应该出现的破裂。

    “这应该是和一个平整的钝性物体作用形成的。”我说,“鹅卵石就可以。”

    陶法医点点头,说:“这个专业问题我很同意,但是我总觉得出警民警正好把可能沾有血迹的石头踢进水里的这种可能,实在是太巧合了吧?”

    我没说话,摘下第一层手套,拿起了解剖室旁边仪器台上的死者生前所摄的CT片。

    从那次被尸蜡化尸体熏得手臭了几天之后,我每次解剖都会戴上两层橡胶手套,有效地防止尸臭的侵入,习惯了以后,发现两层手套并不影响我的正常工作。

    CT片上一张张骨窗,没有一张是正常的。通过各个层面的阅读,可以确证死者的额部存在粉碎性骨折,因为死者的骨膜并没有破裂,而只是单纯的骨折,更能确证这是一个和平整钝物撞击形成的骨折。

    同时,CT片也可以清楚地告诉我,死者头部损伤是因为减速运动而形成的,也就是说,他的头部是在运动中突然撞击钝物而停止,形成了颅骨骨折和相应脑组织的对冲伤。一般这种程度的脑挫伤,只要救治及时,应该可以挽回生命,但因为死者独自在池塘边昏迷,颅内出血进行性增加,到CT片上显示的这种程度,基本上是回天无术了。

    “确实是摔死的嘛。”大宝脱了外层手套,把CT片接过来,对着解剖室窗外的光看。

    我重新戴起手套,拿起死者的胳膊看了起来:“死者两侧胳膊都有一些指甲印,这个自己不好形成吧?”

    我一边说,一边用手在自己的胳膊上做实验,用各种姿势来企图形成死者胳膊上类似位置的指甲印。

    “是不好形成。”陶法医说,“不过这个不太好和他的死亡联系起来,也可以是在死亡前和家人吵架,然后出走,最后摔死的。”

    “说的也是。”我说,“尸源还是没头绪吗?”

    “我觉得能找到。”陶法医说,“来,帮把手。”

    给尸体翻身还不把血迹等污物溅到身上,是个技术活儿,但这是法医的入门课。我和陶法医一起把尸体挪到解剖台的一侧,然后把尸体翻成俯卧位。因为尸僵已经形成,尸体呈一个僵直状态,所以翻身也容易了许多。

    “你看,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东西。”陶法医指着尸体腰部的一个文身。

    一般的文身可以作为寻找尸源的重要依据,但是有时并不能迅速找到尸源,而这具尸体的文身让我们燃起了极大的希望。

    文身是一个螃蟹,螃蟹的爪下还有一只蜈蚣。

    “见过人家纹蜈蚣的,但是还真没见过纹螃蟹的。”大宝一脸迷茫。

    “我们猜,他姓谢,或者姓解。”陶法医嘿嘿一笑。

    “不管怎么样,这处特征性的文身,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尸源也就很容易找到了。”我信心满满。

    说完,我在器械盘里找出了手术刀柄,并从一旁的耗材盘里拿出一枚手术刀片。

    “老秦,你这是要做什么?”陶法医问。

    “做什么?解剖啊。”我对陶法医的问题很不解。

    “现在我们不能解剖。”陶法医说。

    “为什么?”

    “尸源还没有找到,我们领导的意思是,先找到尸源,再征求死者家属的意见。”陶法医说,“所以,我们还是等找到尸源再说吧。”

    “为什么?”我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刑诉法》不是规定了吗?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我们必须有这个权利,如果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我们就不解剖,那凶手是死者家属怎么办?”

    “可是,《刑诉法》也说了,必须通知死者家属到场。”陶法医辩论道。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也说了,对于通知不到,或者死者家属拒绝到场的,在笔录中注明就可以了!”我对自己的法律知识很自信。

    陶法医沉吟了一下,说:“可是这一切,都建立在案件是刑事案件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咱们得发现犯罪事实有可能存在,才能用这个权利。”

    “可是你现在就需要通过死因来判断案件性质啊。”我说。

    “调查和现场勘查都没有疑点。”陶法医说,“所以领导为了保险起见,让我们还是等等,反正也不急这一时。不如等我们参加完晚上的案件碰头会,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再做定夺,你看如何?”

    确实,因为公安机关决定解剖尸体,引发的一些信访事件还真不少。一般都会说公安机关抢夺尸体、破坏尸体、不尊重人权。当地公安局领导为了防止这些事件的发生,延缓尸检也情有可原。而且,尸体经过冷冻,很多不明显的损伤,也会在皮肤上表现出来。所以现在延缓尸检,确实是明智之举。

    我赞同了陶法医的提议,脱去解剖服,去彬源市开了个房间,洗了个澡,等待林涛那边和侦查部门的勘查、调查的结果。

    晚上七点整,我们法医部门集体来到了位于彬源市公安局大楼里的专案组会议室。侦查人员和林涛所带领的痕迹检验组也陆续来到会议室。

    我细细观察每个人的表情,仿佛都很轻松,看来大家的工作进展得都很顺利。

    主办侦查员见大家都已落座,迫不及待地用当地方言做了开场白:“赵局长,各位专家,我先说一下吧。”

    分管局长赵关强点了点头。

    侦查员说:“中午一点,我们就已经掌握了尸源信息,并且在疑似死者的家里取了相应检材进行DNA检验。刚才DNA部门传来消息,死者确实为本市居民谢勤工。”

    “谢勤工。”陶法医又露出一脸嬉笑,“螃蟹擒住了一只蜈蚣,和他的文身很吻合啊。”

    侦查员点点头,接着说:“死者谢勤工,五十三岁,经营一家小型砖窑,效益还行,一年挣个十来万没问题。但是他一辈子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周围住民都有很多猜测,最多的一种说法是他有间歇性精神病,还是狂躁症,没人愿意嫁。”

    “精神病?”我说,“有什么依据支持吗?”

    侦查员摇摇头:“这个可以确认,虽然没有在精神病院找到相关病历,但是我们找到了很多他购买治疗狂躁症药物的记录。”

    见我没有继续提问,侦查员接着说:“根据监控,死者昨天下午还在市中心一个药店里买了药,然后就去他儿子家吃饭。”

    “儿子?”我打了岔,“不是说他单身,没有孩子吗?”

    “哦,忘了说。”侦查员说,“他收养了一个养子,叫谢豪,对外只说是干儿子。但是群众反映,这个儿子是他一手养大的,生父母反而没有管过一屎一尿。现在这个儿子是砖窑的主要负责人。”

    “他儿子有什么反应?”我问。

    “很悲伤。”侦查员说,“谢豪反映,昨天晚上谢勤工在他家吃完饭后,就有些精神错乱,然后说要回自己家里,然后就走了,他也没在意。直到今天下午我们去通知他死讯。谢勤工晚上有时候在儿子家睡,有时回自己家。”

    “大部分时间是回自己家。”另一名侦查员打开地图,说,“谢豪家离案发现场不远,属于偏僻地区。谢勤工家在谢豪家北边两公里处,也是偏僻地区。这之间没有监控,所以我们没法掌握谢勤工为何会走到位于他们家西边的芦苇荡里去。”

    “精神错乱,有可能迷失方向。”林涛开了话匣子,“我们分析死者很可能是因为迷路,走进了芦苇荡,在芦苇荡里,就更无法辨明方向。因为狂躁症的作用,他选择了在池塘边撞击石头导致受伤,或者是因为雨天路滑,摔倒受伤。”

    “听你的意思,无论是意外还是自杀,但可以确定是死者自己导致受伤后死亡的?”我问。

    林涛点点头:“基本可以确证。案发时,死者没有死亡,不符合杀人案件的特点,而且最重要的,通过我们痕迹检验,固定了死者的活动轨迹和现场状况。目前我们有充分的依据证明死者是自己导致头部受伤的。”

    “是吗?”我惊讶道,原来林涛真的发现了重要的线索。

    “咳咳。”林涛看到我惊讶的表情,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开始阐述他的勘查所见和观点。

    3

    林涛详细地介绍了痕迹检验部门发现的一系列证据。

    原来痕迹检验部门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把整个芦苇荡全部扫荡了一遍。因为这个芦苇荡人迹罕至,所以可以提取到的东西很少,不过东西少不是坏事,因为每一个痕迹都至关重要。

    除了死者所在位置周围被参与抢救的人破坏了痕迹以外,整个芦苇荡里很多地方都提取到了新鲜的鞋印,因为当时刚下过雨,地面松软,所以这些足迹都有鉴定价值。

    经过现场比对,林涛果断拍板,所有的鞋印均出自一双鞋所留。也就是说,只有一个人在这个芦苇荡里走过。而且走了不是一圈两圈,而是很多圈。

    根据现场鞋印的足尖所示的方向,这双脚应该绕着芦苇荡的外圈、内圈都走了四圈以上,最终在死者被发现的地点附近消失。消失的原因是被众多不同鞋印覆盖,还有出入芦苇荡的那条小路,也都被众多鞋印覆盖。而经过对到达过现场的报案人、民警进行排查后,确认这些鞋印都是上述人等留下的。

    “也就是说,到达过现场的人,都留下了足迹,而且是在天空放晴了一晚上以后。”林涛说,“那么,如果有第二个人跟随死者走到芦苇荡里,即便没有跟随死者绕圈,只是在某个地点潜伏,他也应该留下足迹。”

    “如果是在那一片被破坏的地方潜伏呢?因为那地方正好是死者被发现的地方。”大宝问。

    林涛摇摇头,说:“即便是在那里潜伏,他也需要有个进出芦苇荡的出入口。走进来再出去,总是需要路的,既然要经过路,那么路上就应该留下他不同的鞋印。”

    “会不会是一模一样的鞋子?”我问。

    林涛说:“不会。一模一样的鞋子可以拥有一模一样的鞋底花纹,但是不可能拥有一模一样的磨耗程度。”

    我想了想,说:“可是我们尸检的时候没有发现死者穿了鞋子啊。”

    陶法医应声道:“我第一次尸表检验的时候,可以确认死者是赤足的。”

    “死者的脚底干净吗?”我问。我问这个问题,是想确认死者是不是在泥巴地里走过,但是我想到死者伤后下半身是浸泡在池塘里的,即便原来脚底很干净,也会被池塘水泡得不干净,即便原来脚底很脏,也会被泡得不是很脏。所以这个问题貌似没有多大意义。

    于是我收回了发问。

    “问题就在这里。”林涛微笑着说,“死者是赤足的,但是现场没有发现赤足印,我们就很奇怪,于是在池塘边的烂泥里进行了寻找。果不其然,我们在死者被发现地点的池塘边发现了一双和现场鞋底花纹、磨耗程度完全一致的鞋子。”

    “我明白了。”大宝说,“你是说,死者在这里摔跌或者撞地,不慎把鞋子陷入了池塘边的泥浆里,因为有水面的覆盖,所以所有人都没有发现,但被你们发现了。”

    林涛挺了挺胸,说:“所以,我们可以判断,只有一双鞋绕了芦苇荡,没有发现应该属于第二个人的痕迹。以此推断,死者只有一个人进入芦苇荡,那么这个案子不是意外,就是自杀。”

    “听上去,合情合理,”赵局长说,“而且侦查部门也确实没有发现什么矛盾点。”

    “他的儿子怎么说?”我问。

    侦查员说:“谢豪很悲伤,一直在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火化尸体。”

    虽然痕迹检验部门有了定论,但是我的心里总觉得有哪一点不对劲。我拿过侦查员手中的笔记本电脑,把案件文件夹里的照片和视频一个一个点出来播放。

    看的同时,我问:“大家都忽略了一点,发现谢勤工最后一个监控,是他从药店出来,买了药。也就是说他晚上肯定吃了药,吃了药为什么还会精神错乱?这不符合常理。”

    “买了药不代表吃了药。”侦查员说,“我们问了谢豪,谢豪说没看见自己的干爹吃药。说不准是忘了吃了,或者遵医嘱,这个药应该是临睡之前吃。”

    这个解释还算合理,我顿了顿,目光停在一份询问笔录上,我说:“据死者周围人反映,死者生前一般不发病,因为有药物控制,但是一旦发病,也只有不到半个小时的样子就恢复清醒。那么我们可以说死者在这半个小时之内走到了芦苇荡,但是在芦苇荡里走上好些圈,至少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吧?既然已经恢复意识,不应该走不出芦苇荡啊。这个芦苇荡说大也不大,走出去应该不算难事。”

    会议室里沉默了一下。

    大宝打破了沉寂:“不能排除是鬼打墙。”

    “鬼打墙?”大家都哈哈笑了起来。侦查员说:“你是说民间的那种说法,就是人在一片旷野里,尤其是有坟墓的地方,会被鬼上身,然后怎么走都是绕圈走,就是走不出这一片旷野的说法吗?你不是法医吗?法医也迷信?”

    大家对大宝的嘲笑惹恼了一直坐在一边一言不发的驾驶员韩亮。韩亮虽然是驾驶员不能参与案件讨论,但是在这种问题上,他还是选择了开口:“看!你们都不懂了吧。”

    接下来的十分钟,韩亮用简单明了的话语,用科学的方式解释了“鬼打墙”的含义。

    所谓“鬼打墙”,就是在夜晚或郊外行走时,分不清方向,自我感知模糊,不知道要往何处走,所以老在原地转圈。把这样的经历告诉别人时,别人又难以明白,所以被称作“鬼打墙”,其实这是人的一种意识模糊状态。

    其实没有精神病患的正常人也会出现鬼打墙的现象。因为生物的身体结构有细微的差别,比如鸟的翅膀,两个翅膀的力量和肌肉发达程度有细微的差别。人的两条腿的长短和力量也有差别,这样迈出的步子的距离会有差别,比如左腿迈的步子距离长,右腿迈的距离短,积累走下来,肯定是一个大大的圆圈,但是这个前提是在人意识模糊、不辨方向的状态下。

    人的意识清醒时,会用视觉来自我调整行走方向,在进入意识模糊状态下,视觉的调整作用就失效了,尤其是在有一些标志物的地方,比如坟场,这些标志物大多很相近,所以会造成意识误差,从而出现这种现象。

    “你的这种说法可靠吗?”侦查员收起了嘲笑。

    “当然。”韩亮一脸自信,“我曾经做过实验,把小狗的双眼蒙起来,让它在操场跑,跑的绝对是一个圈。可能不是一个标准的圆圈,但它走的的确不是直线。”

    大家又开始沉默。

    “不信?”韩亮接着说,“不信你们可以做一个侦查实验。当然,鬼打墙这种科学现象也是偶发的,并不是绝对可以发生的。”

    一个手快的侦查员看完手机,说:“确实,网上也是这么说的。”

    “一个弄不清性质的案件,用鬼打墙来解释,是不是有些牵强呢?是不是不太能说服别人呢?”我开口道。

    因为我有了我的证据。

    我说:“我明天要解剖尸体!”

    “怕是不行。”赵局长说,“死者家属坚决拒绝解剖,我们不能硬干。”

    “那么如果我掌握了这可能是一起命案的可靠证据,是不是就可以硬干了呢?”我问。

    赵局长眼神坚定:“只要你能说服我。”

    “我有以下几点依据。”我说,“第一,死者的前臂有一些指甲印痕,这是新鲜、生前损伤,很可能和案件有关。我尝试了多种办法,自己难以形成。”

    赵局长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着。

    我说:“第二,如果死者是在现场磕碰形成头部损伤,那么现场应该可以发现血迹,如果说正好是沾有血迹的物体落入水中,这概率实在很小。”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名侦查员说:“可是你们不是说是对冲伤吗?摔跌所致的?如果是摔跌的,没有必要还把人移动到这个地方吧?老秦,别忘了,死者被我们发现的时候,还没有死哦。”

    “你们说的都很有道理,我暂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去解释,这一切都需要尸体解剖后才能定夺。”我说,“那我接着说第三,第三,我看了现场原始照片,民警发现死者的时候,他的衣服前襟没有黏附泥土。如果死者是在现场俯卧位置,额部撞击地面,那么,他的前襟肯定会沾有泥巴。”

    死者被发现的时候,上半身的大部分以及头部都是在水面之外的,胸部前襟也在水面之外,不存在被污水污染的问题,所以我发现的这张照片,貌似说服了所有人。

    但是我的发现不止这些,我接着说:“第四,我看了当时民警携带的执法监督仪拍摄下来的视频画面。”

    我一边说,一边操作电脑,把视频图像通过投影仪投射在大屏幕上。大屏幕上立即显示出了现场当时的情况,一片嘈杂。几名民警手忙脚乱地把伤者从水里拖上了岸边,然后触摸了颈动脉。

    这名民警突然抬头说:“快救人,快打120,居然还有脉搏!”

    随着民警这句话落音,大家又开始手忙脚乱起来,电脑里发出一片嘈杂的声音。几名民警把伤者抬上担架的时候,携带摄像头的人走近了伤者,于是视频里有一张近距离的伤者画面。

    我点击了暂停。

    “这张画面,可以看出什么?”我问。

    大家都盯着大屏幕,不发一言。

    我说:“大家请留意死者额部创口处的血迹。”

    “面部有不少血,额部也有。”大宝说,“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了!”

    我摊了摊手,示意让大宝接着说下去。大宝说:“死者的额部有明显的流注状血迹。这个血迹肯定是从额部创口往发际线里流的。这样看起来,已经都干了。”

    我接着说:“不错,就是这些流注状的血迹。死者如果是自己摔跤,那么就是俯卧位,血迹应该往地面流。如果是摔倒后又站了或者坐了起来,那么肯定是往鼻梁流。如果是摔倒后又站了起来,再次仰面倒地成被发现的姿势,血肯定是往两侧流。”

    “对啊!血往发际线里流,难不成他摔倒后,还倒立了一段时间不成?”大宝说。

    大家都表现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那秦科长你说,”赵局长说,“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血迹?”

    我摇摇头,说:“我还没有想好,所以不能解释很多问题。”

    “我的问题也解释不了。”林涛说,“为什么现场只有死者一个人的足迹?”

    “是啊。”我说,“为什么只有一个人的足迹,为什么损伤呈现出对冲伤的表现,为什么有人杀人却不杀死就抛弃,这我都不能解释。”

    “但我觉得有疑点。”我说,“只要有这些疑点,我觉得我们公安机关就有权决定对尸体进行解剖。”

    “可是他那个儿子五大三粗不讲道理,就是坚决反对我们尸检啊。”侦查员露出一脸畏难的表情。

    “别说了。”赵局长一脸凝重,“我决定了,明早对谢勤工的尸体进行解剖检验,通知谢豪到场,如果他拒绝到场,在笔录里注明。”

    4

    我在戴上手套、装上手术刀片的那一刻,心里无比神圣,却又压力很大。赵局长这次拍板是对我的充分信任。我虽然有一些疑似命案的依据,但是林涛他们也有不是命案的依据。一旦不是命案,而我们又解剖了尸体,难保那个不讲理的儿子不会来公安局闹事,我就等于给赵局长添了麻烦。

    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不能再为这些事情分神了。

    尸体经过冷冻后,原来潜在的一些损伤果真暴露了出来。死者双侧前臂有指甲印的地方,开始有些发青,这说明皮下有出血,也就说明了死者生前双前臂遭受过约束。

    这一发现给了我极大的鼓舞。

    经过解剖死者的双前臂,果真发现了明确的皮下出血。

    “死者有约束伤。”我说,“胸腹腔解剖没有发现明显异常。因为死者是第二天早上被发现还没有死亡,这之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所以无法从胃内容物中推断死亡时间,只能确认胃内容物和他的晚饭成分一致。”

    “开颅吗?”大宝在一旁准备好了开颅锯。

    我点点头,用手术刀划开了死者的头皮。头皮一划开,就有很多暗红色的血液从头皮下涌了出来,我连忙拿了个盆来接。

    “头皮下怎么会有出血?”大宝问。

    我摇摇头,说:“这不是头皮下出血,是帽状腱膜下出血。头皮结构致密,即便出血也会因为组织压迫而迅速停止,所以头皮下出血一般都很局限,但帽状腱膜结构疏松,一旦出血,就无法控制,会形成大范围的帽状腱膜下出血。”

    人的头皮下方还有个帽状腱膜,帽状腱膜下都是一些疏松的组织。正是因为这个结构的存在,我们的头皮才可以和颅骨有滑动,而不是紧贴在颅骨上的。但是这个结构里的出血,因为少了组织自身的压迫作用,出血量会比较大。

    在伤情鉴定中,我们发现,帽状腱膜下出血大多是撕扯头发而形成的,直接暴力作用不能形成,这样的损伤构成轻伤。

    一方面因为死者的帽状腱膜下出血大多在顶部,顶部在CT片的骨窗中没有显现,另一方面因为我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死者的颅内出血和颅骨骨折上,所以帽状腱膜下出血我们并没有通过读片而发现,在解剖的时候才会手忙脚乱。

    “怎么会有帽状腱膜下出血?”大宝问道。

    我没有回答,从帽状腱膜下把头皮和颅骨分开,直到翻动头皮达到额部创口的位置。额部的颅骨骨折呈放射状。

    我用放大镜观察了颅骨的骨折情况,说:“我现在更加确定这是一起命案了。”

    林涛连忙凑过头来看:“为什么?”

    我说:“你看,死者额部的骨折线错综复杂,是多次形成的。虽然一次也可以形成放射状的骨折线,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他额部的放射状骨折其实是有好几个中心点的,而且从这些中心点放射出去的骨折线有互相截断的现象。”

    在观察颅骨骨折的时候,法医会注重观察一个现象,叫作“骨折线截断现象”。也就是说,骨折线互相之间有截断,说明这两条互相截断的骨折线不是一次形成的。

    因为颅骨骨折主要是局部变形,导致骨折线延伸,但假如骨折线在延伸的时候遇到了另一条骨折线,那么它就不会再继续延伸,而是被那条已经存在的骨折线截断。

    “骨折线截断现象存在,”大宝说,“说明死者额部多次受力,而不是一次,那么这个案子是意外的可能性就小了。总不能反复摔跌在同一个地方吧。”

    “不是意外也可能是自杀啊。”林涛说,“比如他反复撞击一个地方。”

    我摇摇头说:“损伤要结合起来看。别忘记了,死者还有帽状腱膜下血肿,这种损伤一般都是被人撕扯头发而形成的,撞击不能形成。”

    “老秦的意思是说,”大宝补充道,“两个损伤结合起来看,死者应该是被人拽着头发,撞击在地面上的。这样的动作也是头颅的减速运动,会有对冲伤。”

    林涛点点头,继而又摇摇头,说:“那为什么凶手不把死者杀了算了,活着抛弃不合常理啊?还有,现场为什么只有一种鞋印?”

    对于林涛连珠炮似的询问,我摆了摆手,说:“别急,我昨晚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现在基本想通了。既然我的想法已经得到了尸体解剖的证实,那么,我会在稍晚些时候和大家说道说道的。”

    “又卖关子!”林涛噘了噘嘴。

    我微微一笑说:“少安毋躁,现在是广告时间。”

    我站在专案组会议室当中的主席台后,用激光笔指着大屏幕上的尸检照片,大宝在一旁配合我播放着幻灯片。

    “损伤情况我已经汇报完了。”我说,“现在死者是怎么死的,大家心里都应该有数了。对,他是被人先抓住双手按倒,然后撕扯头发撞击地面导致重伤的。”

    我顿了顿,说:“因为重伤后被人抛弃到荒郊野外,所以未能及时救治而死亡。”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林涛说。

    我对他笑了笑,说:“好,那么我们就开始回答之前提出的问题。凶手导致死者重伤后,因为颅脑损伤而丧失活动能力的谢勤工从外表上看上去,很像是死亡了,这可能让凶手以为死者死亡了。这也反映出凶手当时很慌乱。”

    “这不是主要问题。”林涛的性子一直很急躁,“现在支持本案是自杀的只剩下唯一的依据了,就是现场痕迹状况。为什么现场只有死者的鞋印,没有凶手的?”

    我说:“你确定那是死者的吗?”

    “当然!”林涛说,“现场只有一双鞋印,如果不是死者的,死者怎么走到那里去的?飘过去的,还是鬼拉过去?”

    “不能是抬过去或背过去的?”我说。

    林涛顿时傻了眼,自言自语道:“哦,对呀。”

    我接着说:“我分析认为,凶手以为死者死亡后,像扛麻袋一样用肩膀扛起了死者,准备运到偏僻的地方去。”

    说完,我做了个扛大宝的动作,虽然我肯定扛不动他。

    “死者的腹部在凶手肩上。”我说,“因为昏迷,所以他的头部和脚部都是下垂状态,这样,死者的额部血迹就往发际线里流了。因为作案现场在室内,不在池塘边,所以死者的衣服前襟也没有沾到泥巴。而且这个是最能解释两名报案人的所见的。因为死者被扛在肩上,死者臀部的高度和凶手头部的高度一致,所以在月光下,确实看见的是一个没有头颈的黑影。”

    “你怎么知道在室内?”侦查员问。

    “既然现场只有凶手一双鞋子,说明死者没有穿鞋,这个天气,如果在室内不穿鞋很正常,但这样一个小老板,出门不穿鞋就不能解释了。”我说。

    “你说的扛死者的姿势,死者的血迹不会滴到地上吗?”林涛说。

    “额头创口出血量不大,滴下来的血,落在泥巴地里,你能发现得了吗?”我说。

    “那为什么会像鬼打墙一样绕圈?”侦查员接着问,“难不成是真的鬼打墙了?”

    “我觉得不像。”我说,“如果真是鬼打墙,凶手就没心思继续扛着死者了,早扔了。我猜是凶手一直在寻找一个保险的抛尸地点,犹豫不决,但因为两名高中生的声音惊了他,他只有把尸体扔在之前看到的池塘里。准确说是放,不是扔。因为没有发现死者背部损伤,死者在池塘边落地的力很小。因为放下死者的动作很轻,就需要用力,凶手的鞋子陷进了泥里。”

    “可是我们在现场没有看到赤足印啊。”林涛说。

    “如果凶手穿了袜子,就不会形成赤足印,而是形成不太清楚的袜印。我们知道,从公路边到水塘边的芦苇荡中央,是有一条小路的。我认为凶手就是从这条小路穿着袜子逃离的。而逃离后不久,民警接踵而至,民警的鞋印覆盖了袜印,所以你们没有发现。”

    “这个推测完全有可能。”林涛一脸崇拜的目光,“本来地方大、袜印浅,我们都是寻找一些有特征性的痕迹,比如脚趾、鞋底花纹,如果是袜印,确实不可能被发现。”

    “那么,我这样解释,大家是不是所有的疑点都消失了?”我问。

    大家都纷纷点头。

    赵局长说:“那,你能不能刻画一下犯罪分子呢?”

    我说:“当然。我猜,就是他的干儿子谢豪。”

    “哦?有依据吗?”

    “第一,凶手作案后慌乱,急于抛尸,尤其是死者是在室内被害的,都反映凶手可能和死者熟识。第二,凶手并没有随意抛弃死者,而是把死者放到岸边,甚至没有更简便安全地扔进水里,这说明凶手和死者是有感情的。”我说,“第三,谢豪案发后有些反常,诉说的经过和我们判断的不符,而且他急于火化尸体,还拒绝尸体解剖。第四,死者没有近亲属了,调查也没有发现有明显的矛盾点。社会关系这么简单的人,嫌疑人也不会远。”

    赵局长点头赞许,接着说:“那作案地点是不是就是在谢豪家里?”

    我说:“非常有可能!我觉得下一步工作有两点,一是我们要去秘密搜查谢豪家。二是让谢豪的朋友辨认现场提取的鞋子,是不是谢豪常穿的鞋子。”

    侦查员们在砖窑按住虎背熊腰的谢豪的同时,我们利用林涛超群的技术开锁功夫,进入了谢豪家里。

    这是一个独门独户的小别院,听说谢豪喜欢清静,所以谢勤工花了不少钱在这个郊区给他买了这个房子。

    小别院的正中是房屋的客厅,实木家具,花岗岩的地板,装修得很别致。

    “从哪里下手?”大宝问。

    我说:“干净的房间,应该很容易发现痕迹吧。你看这里。”

    花岗岩砖的接缝处,都呈现出填缝粉的白色,但是在客厅中央,发现了几处暗黑色的痕迹。

    “来,大宝,我赌一顿牛肉面,这是人血。”我说。

    “赌就赌,我说不是。”大宝说。

    四甲基联苯胺,血迹预实验,阳性。

    “好了,晚饭钱又省了。”我一脸兴奋。当然,兴奋的原因自然不是牛肉面。

    大宝也是一脸兴奋:“没问题,给你加十块钱牛肉。”

    谢豪的家里发现了死者的血迹以及有打扫地板的痕迹。经砖窑工人辨认,现场发现的鞋是谢豪的鞋子,而不是谢勤工的鞋子。

    有了这两个铁的证据,谢豪无法抵赖。

    “我是爱我的父亲的,我知道他把我拉扯大很不容易,而且他给了我优越的生活。”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

    “因为他的性格。他太吝啬了,而且瞻前顾后。这是砖厂不能扩大规模的主要原因。我和他提了很多次,贷一些款,以我们现在的销售渠道,再多的货也销得出去。可是他一直都在拒绝,拒绝,拒绝。砖厂的法人是他,我也没有办法。我只是想做一些事情,想把生意做大,仅此而已。”

    “这能成为你杀人的理由吗?”

    “前天晚上,他来我家吃饭,我告诉他,你有病,吃药要花钱,想根治就需要更多的钱,靠我们现在的生产实力,勉强温饱而已,我们必须扩大生产。但是不知道是怎么了,可能是因为他晚上忘了吃药,他上来就打我。我也是自卫。”

    “据法医推断,和你说的一推他,他撞了桌角死亡不符。我觉得你现在的心里充满了负疚,你还是不要避重就轻了。”

    谢豪低头想了许久,七尺男儿落下了眼泪,他说:“好吧,不过他确实是上来打我,但他没我壮,我一下就抓住了他的双手,把他按倒了。然后他就骂我没娘养什么的,我一时生气,拉着他的头发撞地。我真的没有想到,没撞几下他就死了。真的没想到。”

    “你怎么知道他死了?”

    “我探了他的鼻息,没呼吸了。”

    “哦,原来如此,电视上那种探鼻息是骗人的,呼吸微弱的话,手指根本无法感觉到空气流动。又是个被电视剧坑了的孩子啊。”大宝感叹道。

    审讯室里的谢豪接着说:“我当时就慌了,不知道怎么办,只有把他扔在芦苇荡里才是最放心的。”

    我在审讯室外拉起还在旁听的大宝和林涛:“走吧,后面的过程,我们都推断到了。”

    “这么自信?”林涛说。

    “必须的必!”我高兴地说。

    “不早了,我看还是晚安的安吧。”林涛说。

    我和林涛的说笑,大宝一句也没听进去,他愣愣地站在单面玻璃边,说:“我真的特想知道这孩子现在心里想些什么。骨肉亲情有时候真的抵不上金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