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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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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现在的,时间的神啊……

    东方的,西方的,黑暗的宛如魔王眼眸的天空;

    传说中,每当一头魔物的力量积聚到一定程度,天空会为他打开一扇门。乐-文-

    那是魔王的王座。

    那个过程被称为“升王座”。

    他将会到达另一个界,而当魔王离开之后,那扇“门”内余留的引力将会聚集周围一切的星石陨石,这些碎石将会碰撞、融合在一起,最终成为星子。

    升王的魔王力量越大,他留下的力吸引成的星子就会越闪亮。

    而如今——

    每个夜晚,天空只有一轮紫色月亮的日子,已经有多久了呢?天空不见任何一颗代表魔王的星子。

    曾经,这个世界到处都流传着魔王的传说,而如今……魔物们安逸许久,已经不再有魔物去妄想成为魔王这件事了。

    或许早晚会有一天,这个界关于魔王的一切将不复存在了吧?

    “我要成为魔王。”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有着一头黑色头发的小男孩这样说过。

    那是一头幼年魔物,四肢细细瘦瘦,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还光着小脚丫。

    可是小男孩的脸却还算干净,在整个叶法尔,脸颊这么干净的小魔物可是十分罕有的。

    他已经不太记得那个男孩的长相了,可是对方宛若死水一般的黑色眼眸就那么印在他的心上,和他新婚妻子穿着结婚礼服的模样一起,烙印在他内心最深刻的地方了。

    然而就是现在,又有一个黑色头发、黑色眼眸的半大魔物对他说出了类似的话。

    其实他们说的内容完全不同。

    可是,为什么就想起当年那个孩子了呢?

    大概是他们同样的黑发黑眸,大概是他们同样的镇定表情,大概是他们同样坚定的语气……

    “那你今后要努力点。”松弛的眼皮耷拉在脸皮上,阿丹转身出了洗漱室,在他身后,黑发的半大青年嘴角微微勾了勾,随即拿起扫把拖起他留下的湿地板。

    这一天,老魔物让继欢给他好好收拾了一下房子。

    “以后你就变成大忙人了,这些事情就要少做,今天给我彻底大扫除一下吧。”阿丹是这么说的。

    继欢就把测试中心好好收拾了一下。

    他翻出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在阿丹褥子底下有一条咸鱼干。

    “啊!这是我太太去世前腌得啊!!!!!!”阿丹激动万分的挂在了咸鱼干上。

    比如:床底下的烂纸团。

    “啊啊啊啊啊啊!这是我结婚前弄得,你知道的,那时候是单身汉嘛~”阿丹抛给他一个暧昧的眼神。

    继欢的脸:=-=

    比如:桌子下面垫桌脚的书。

    阿丹不太爱看书,可是意外的,他这里的书还不少。

    这些书阿丹全让继欢拿走,继欢欣然接受了。

    然而等他抱着一箱书回家、整理这些书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旧得发黄的通讯簿。

    那上面有着叶法尔所有阿丹拥有的土地的租户的信息。

    阿丹的通讯簿写的很简单,全部都是用地皮划分的,比如:奢靡区,金色花酒吧,胡克,20跨多克(注:跨多克为当地体积单位,一种魔兽的名称,由于此种魔兽分布地区广泛且容易狩猎,所以其体积成为了该界通用的体积单位。又注:本地的土地十分值钱,由于租金收取依据不仅仅是面积,而是体积,即墙壁和房顶也要收房租哒!)

    注意到这本通讯簿的时候,继欢可谓是吓了一跳,这个本子十分旧了,好些租户竟是一百年一百年这样租下来的,上面还有阿丹鬼画符的字,继欢有些看不懂,有些倒是能猜得七七八八。

    有的魔物名字上打了x,继欢估计那是代表该魔物已死,可是绝大多数魔物名字上没有叉,相反,旁边还有最近缴费记录呢!

    这显然是一份还在使用中的通讯簿!

    继欢当时就打了个电话给阿丹,秉明自己不小心将他的收租本也整理回来了。

    阿丹的声音却只是哼了一声:“说给你就给你了,那个本子你回头重新给我做个记录出来,看不懂的符号就过来问我,以后去和那些家伙收租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好了,我正打游戏呢,没重要的是别打电话!”

    “吧嗒”一声,阿丹挂上了电话。

    留下继欢……

    他看了眼那个厚厚的破本子,嘴角勾了勾,然后情不自禁的握紧了右拳。

    这可是叶法尔地区所有租用阿丹土地的魔物的名字还有联系方式!

    这是什么意思?

    这些魔物全部都是叶法尔的经营者!换句话说,这些魔物就是叶法尔地区实际的雇佣者!从他们这里出去的好多魔物显然都是要去那些魔物的地盘工作的!

    而如今阿丹竟然把这东西交给了自己,还把收租的工作交给了自己!

    这样一来,他不但知道这些老板的姓名电话,还有正面和他们打交道的机会了!

    继欢非常慎重的将这个本子收了起来。

    他把这个本子放到自己枕头下面了,和黑蛋的宝贝们放在一起了。

    好吧,如今就像继欢的枕头下对黑蛋来说是最安全的地方一样,继欢自己也把自己的枕头下面当成了最安全的地方。

    黑蛋现在很好动,经常忍不住到处摸东西,阿爷偶尔也会收拾错东西,而只有一个地方是黑蛋和阿爷都不会乱动的:那就是装满了黑蛋宝贝的继欢的枕头下啦!

    褥子得加厚点,现在这枕头太高了——拍了拍自己的枕头,继欢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然后他就继续去整理从阿丹那里拿来的书籍了。

    好在剩下的书却很正常。

    有几本识字书,有一本言情小说,甚至还有几本老年魔物养生方面的书。

    继欢将这些书分门别类的放在书桌上。

    拿到最下面一本书的时候,继欢碰了一手灰。

    小心翼翼掸干净上面的灰尘之后,继欢发现那是一本童话书。

    黑蛋现在正好到最喜欢听故事的年纪了,继欢心中一动,坐在书桌前,他慢慢翻开了这本破破烂烂的书。

    封面上的书名已经模糊不清了,然而内页上的书名倒还尚存,继欢看清了这本书的名字:

    《魔王》

    这本书是用非常古老的语言写的,继欢看的非常吃力,有好多字都要跳过。好在上面有图。那些图画的非常生动,即使是在人类世界看过各种精细图画的继欢看来,这些图也出人意料的精彩!

    继欢在这本书上发现了好多注音。

    一开始他还没有多想,直到他看着看着,注意到其中有一个字母的末端有个翘成句号一样的圆圈。

    继欢怔了怔,拿起桌上的纸笔,他在纸上写了一个同样的字母,看到自己反射性写出的翘起的句号,他愣住了。

    这样的写法与其说是他的习惯,不如说是阿瑾的习惯。

    阿瑾的字写得非常好看,苍劲有力,而且有好些字母的写法很是花哨,非常有自己的风格,这个圆圈就是其中之一。

    据说这是很古老的写法,后来为了简化字体,如今的魔物们已经很少这样用了,倒是阿瑾把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连带着被他教出来的继欢也把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

    心中有了这个想法,继欢再去分辨那些注音的时候就更加留意细节了,一张一张书页翻过,他也越来越确定这些注音是阿瑾所书了。

    这本书……是阿瑾的?

    继欢脑中忽然有了这个想法。

    他继续翻着那些注音,然后翻着翻着,他翻到了书内夹着的一张纸。

    很黄很薄的一张纸,最醒目的是上面有一张画像,画像的主角是一个孩子。

    大概是小灰魔的年纪,有着黑色的头发和黑水一般的眼眸,面无表情着,他的视线并不用力,可是任何看到这张画像的人都会感到自己被用力盯穿了一般。

    继欢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画上的人是谁!

    是阿瑾!

    虽然年龄对不上,虽然这只是画像而不是照片,可是画像上的男孩绝对是阿瑾没错!

    一直平稳的心跳忽然乱了一拍,继欢怔怔的和画像上还是幼童样貌的阿瑾对视了片刻,看了好半晌才将视线转移到画像下方的铅字。

    “……津,年龄7-9岁,眼睛大,黑发黑眼,皮肤苍白,体型瘦弱,个子相当于一头刚出生的亚莫兽,于前日走失,请见到他或者捡到他的魔物联络此号码,必有重酬。”

    详细的面貌描述下方有着一行继欢非常熟悉的号码还有一个继欢有点熟悉却又不太熟悉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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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墨菲特·叶法尔

    心脏砰砰跳着,继欢觉得自己仿佛碰触到了某段被尘封许久的历史。

    将这份寻人启事看了许久,也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总之,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把这份寻人启示下面文字的部分折好藏起来,只留上面的画像部分,找了一个透明文件夹,继欢将寻人启事放进去,封好,最后也贴在了墙上,刚好悬挂在之前从格斗场弄来的、阿瑾的另一张照片上方。

    于是,等到黑蛋蛋辛苦了一天和阿爷还有那吉从集市回来之后,他发现自己和啾啾的卧室里,专门放自己和舅舅照片的墙上多了一个陌生小魔物的照片。

    作者有话要说:  黑蛋:啾啾!黑蛋蛋努力在外面赚钱,你居然贴别的小朋友的照片在我们的房间里!?

    ——————————

    抓头,关于更新时间。

    其实我也知道,我的更新时间不固定,虽然试图像很多作者大大那样固定一段时间,不过终究不符合我的习惯。

    我没有存稿,写完就发,憋不住,怎么说呢?选择在网上写连载对我来说最美好的一点就是每一章下面的读者评论

    很好地互动的感觉,如果写完发,老实说,这部分互动就没了。

    我之前也有过全本写完直接扔出版社出版的故事,这样虽然故事相对完整精悍,可是写的很寂寞。

    所以才更喜欢网络连载,大家给我抓虫,告诉我你们的感受,这对正在进行这个故事的我很重要,对这个故事更重要。

    现在一个故事会写很久,尤其是日更,老实说上班还有休息时间,故事却基本上是日更,没有大家每天的留言鼓励,我觉得很难坚持下来。

    抱歉,由于没有存稿,固定时间发对我来说有点困难。

    再者,

    固定时间对我来说……怎么说呢,感觉会像上班

    说我矫情也好,我一直试图不让写文变成公事。

    如果一直有看我故事的人会知道我中途大概有两三年没有写文。

    怎么说呢?其实一来是工作忙碌,可是你们也知道 我想写的话,再忙再累也会写,之前每天凌晨三点也会更新就是证据。

    那时候是真的不太想写。

    因为感觉写文似乎变成公事了。

    我很矫情的希望写文是我的兴趣,给我安慰,给我各种心情的美好事情。

    我试图不拘泥她,因为我的文笔不够好,我需要代入自己的感情才能写出来。

    所以,我必须要让自己的心态够好。

    如果限制时间的话,其实我也有这么做过,但是那段时间我感觉会“赶”

    到了那个时间,我会想到“啊 要发文了”

    “没写完怎么办?”

    “没写完也要发”

    这样就会赶工,我的文笔不好,全靠感情撑,赶工对我来说很为难

    我的感情“赶”了,敏锐的读者当时就会察觉

    加上我很少修文(词汇可以修饰,可是当时的感觉没法复制,我觉得不会修的更好的)

    所以,当时写下的文字对我来说就是最终了。

    赶时间发文的方式对我并不合适。

    所以,请原谅我选择自由自在的发文时间了。

    这样,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感情进度写文,而各个时间出没的读者都有抢沙发的机会

    其实,我很喜欢看大家抢沙发。

    ^^

    谢谢大家。

    ps关于刷微博,那个,我绝对是在发文之后才去微博哒!苍天作证!绝对不是光刷微博不码字哒!

    么么哒